2月28日早晨6时许,特巡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前往西关中学护校途中发现一起交通事故,经了解,系两名高中生骑行电动车前往学校时相撞,事故导致一名学生腰部受伤。执勤人员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通知双方家长前往陪护,随后执勤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将受伤学生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因救治及时,该学生身体已无大碍,事故后续已移交现场交警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当日早晨6时30分许,执勤人员在西城区某小区附近十字路口发现两名高中生骑行电动车在前往学校途中不慎相撞,见状,执勤人员立即上前救助,所幸两名学生骑行速度并不快,事故双方均受轻微擦伤。由于事故发生地点为十字路口,人车流量大,加之凌晨光线较暗,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执勤人员一边将受伤学生扶至安全区域等待家长,一边疏散围观群众,指挥交通,并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直至周边秩序恢复正常后,执勤人员继续回到护校安园及社会面巡逻防控的工作岗位上。
甘谷公安温馨提醒:
一、文明骑车我“戴头”。骑乘电动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骑乘人员要把佩戴安全头盔当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来养成,同学们也要主动提醒父母或接送人员“戴头盔、平安行”“无头盔,不骑坐”,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二、安全出行我推崇。关爱生命,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大限度地保护驾乘人员,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和重伤风险大幅降低。交通参与者乘骑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佩戴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头盔,尽量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一人出行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电动车骑乘人要依法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在机动车道内骑乘电动自行车,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觉靠车道右侧行驶。行驶过程中要注重文明礼让,不随意在车流中穿行;转弯前先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在车前突然拐弯。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不饮酒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