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见义勇为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培育社会向上向善新风尚,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阿克塞县见义勇为协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见义勇为事迹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义勇为人员的定义
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人员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与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抢险、救灾、救人中,事迹突出的公民。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事迹突出的,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
1.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2.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在逃罪犯;
3.在抢险、救灾、救人过程中挺身而出;
4.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
二、见义勇为事迹的申报
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一、十二条规定,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推荐或者申报。有特殊情况未按时申报的,可以延长至三年。推荐、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1.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材料;
2.见义勇为行为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3.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陈述、供述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材料。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和相关单位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提供证明。
三、见义勇为事迹线索申报程序及咨询电话
线索提供: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和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公安机关、乡镇、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条件向县见义勇为协会提供线索进行申报。
审核认定:县见义勇为协会对征集的线索进行甄别、鉴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后,组织进行统一评审认定并进行表彰奖励。
申报方式:发生在阿克塞县境内的见义勇为事迹线索的申报,请拨打阿克塞县见义勇为协会咨询电话,并带上相关资料前往申报。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937-8329001 15095650230;地址:阿克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室(县司法局一楼大厅)。
四、其他事项
保护隐私:对不宜公开或本人不愿公开的见义勇为人员,相关部门应当为其保密。
奖励措施:对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参与: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提供见义勇为事迹线索,共同弘扬社会正气。
阿克塞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