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管+帮扶”模式打造社区矫正“瓜州样本”——赵某见义勇为案彰显矫正工作实效

信息来源:瓜州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近日,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在矫正期间因见义勇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获准减去有期徒刑二十日,缩减缓刑考验期六个月,此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甘肃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因见义勇为获准减刑案例。赵某从“矫正对象”蜕变为“救人英雄”,正是对近年来瓜州县深化“‘监管+帮扶’模式,打造社区矫正‘瓜州样本’”作出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的最好印证,也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矫得好”提供了实践样本。

从“被动矫正”到“破茧担当”

赵某因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4000元,缓刑三年六个月,在瓜州县西湖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24年5月18日晚,赵某与同伴在瓜州县某公园湖边垂钓时,突然听到急促慌乱的“啪嗒啪嗒”拍打声。他循声望去,发现不远处湖水中一名儿童正拼命挣扎,情况万分危急。赵某来不及细想,他迅速呼喊同伴,在水较深且水下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最终赵某与同伴合力成功救起落水的儿童。赵某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绝非偶然,而是善良之人的本性使然和接受教育矫正的理所应当。在矫正期间,瓜州县矫正管理局和基层司法所经常性组织社矫对象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生存本领,经济独立奠定人格尊严;开展常态化普法教育,根植法治基础,使社矫对象守法向善成为自觉选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激发其社会主人翁意识和正向反馈,树立价值认同,是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矫正”到“主动担当”的华丽转身。

从精准施策到向善而新

近年来,瓜州县司法局立足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施策”,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针对性。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的矫正帮扶下,在充分深刻认识自身所犯错误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认罪悔罪态度端正,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历次月度考核均为合格。加之通过动态闭环监管、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心理教育重建赋能,把入矫、矫中、解矫三个阶段与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根据赵某家庭情况、犯罪性质、心理特征和现实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严格落实“一人一策管理”,针对性开展帮困扶助,积极协调把国家的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他自主创业发展多种经营;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消除社会排斥感,重塑自信;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加强公益引导,强化社会责任感,增强向善动力。

以点带面促进社矫工作整体质效

本案通过“监管+帮扶”、“教育+激励”模式,有效激发矫正对象内生动力,使个别矫正对象通过矫正帮教从“阶下囚”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再到被认定重大立功表现而减刑,实现阶段性的身份蜕变,为我县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增加了信心,也为个体典型案例引领整体矫正群体向上向善趟出了一条实践之路。下一步,我县将强化分类管理与正向引导,强化科技赋能,深入推广“智慧矫正”平台,实现行为预警与帮扶需求智能匹配,拓展社会协同,完善教育矫正措施,使更多社矫对象获得减刑、表彰,让每一份善举都得到应有的法治回响,为营造稳定和美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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