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姜冰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义,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2025年2月28日十九届区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姜冰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姜冰玉,女,汉族,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2025年1月2日20时56分,兰州西客站一名旅客突然在站台晕倒,前来接站的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姜冰玉听闻呼救后挺身而出,跪地进行心肺复苏。经过她的努力,患者的心跳趋于平稳,意识开始恢复,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后续治疗。
这场生死时速救援,充分展现了急诊科医生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他们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深刻诠释了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全社会积极弘扬、传承并发扬光大。希望姜冰玉同志珍惜这份荣誉,持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姜冰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在危难面前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崇高精神,共同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为续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崭新篇章贡献力量。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宣传见义勇为光荣事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深入推进平安七里河、法治七里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来源: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