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信息来源:肃州综治
发布时间:2024-06-12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加强平安肃州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酒泉市肃州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徐晓敏、万占喜、公建林、李金寿、杨玉生、瞿鸿(排名不分先后)等六名同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一、徐晓敏行为事迹

  徐晓敏,女,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7月出生,酒泉市人,现为酒泉市人民医院护理部干事、主管护师。

  2023年9月23日下午15时许,休假期间的徐晓敏带着孩子在某游泳馆游泳,发生一起溺水事件。徐晓敏结合自己专业知识,当即判断该女性系溺水缺氧并伴有窒息呛咳,因窒息时间过久,一摸女子动脉,发现已经停止搏动,已无生命体征。徐晓敏表明身份后,立即徒手对该女子口、鼻的呕吐物和分泌物进行清理,同时跪地对女子开展体外心肺复苏按压抢救,并叮嘱旁边的游泳教练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持续10分钟的心肺复苏按压后,女子恢复自主呼吸,为防止患者体温过低,徐晓敏用毛巾包裹女子,用身体环抱进行复温。因为营救及时,该女子最终脱离生命危险。

二、万占喜、公建林行为事迹

  万占喜,男,57岁,群众,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公建林,男,56岁,群众,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023年9月16日凌晨6时许,万占喜、公建林在酒银桥东侧例行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在水中挣扎。见状,万占喜马上解下平台护栏处放置的救生圈,努力向水中的女子抛去,公建林拿着救生绳在岸边,指导落水者使用救生设施,同时稳定落水者情绪,确保落水女子保持身体平衡,头部始终在水面上。救生圈和救生绳被落水女子抓住后,两人奋力施救,最终成功将落水女子救上岸。待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后,帮助联系落水女子家人将其安全接回。

三、李金寿、杨玉生、瞿鸿行为事迹

  杨玉生,男,58岁,群众,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瞿鸿,男,57岁,群众,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李金寿,男,60岁,群众,原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运行维护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为离退休人员。

  2023年9月8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杨玉生、瞿鸿在例行监控巡查时,发现在锦玉公园玉湖观礼台南处的湖面有一落水人员。两人用最短的时间赶到人员落水地点,一边安抚落水人员情绪,教其如何自救,一边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向落水人员抛去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设施。因落水人员惊吓过度且体力透支,已无自救能力,杨玉生和瞿鸿立刻求助正在附近的运维站退休保安李金寿。李金寿赶到现场后,毫不犹豫的跳入7米多深的湖中游向落水人员,同时杨玉生、瞿鸿向李金寿抛去救生圈和救生绳。经三人合力,终于将落水人员成功救起。

  本次公示自202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结束,共5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酒泉市肃州区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联系电话:0937-2889076

  传真号码:288907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2号

  邮政编码:735000

酒泉市肃州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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