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吴西安、马祖林2名同志授予“康乐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公示

信息来源:康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4

  为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康乐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拟对吴西安、马祖林2名同志授予“康乐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康乐县委政法委员会进行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8日。

二、拟表彰对象及先进事迹

  1.吴西安,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许昌市人,甘肃格赛克蓝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15日下午7时许,吴西安从兰州出差开会回到康乐县,当他走到惠民桥附近时,看到有人落水,后立即跳入河中施救,最终在民警和群众的帮助下,合力把落水者救上岸,看到落水者已经交由医护人员及时救治,吴西安找到自己的衣服后默默离开了现场。吴西安同志的壮举,不仅体现了其个人救人于危难的高尚情操和人间大爱,承载着满满的正能量,更彰显了新时期中共党员的精神面貌与良好形象。

  2.马祖林,男,回族,1982年9月出生,康乐县流川乡清水村12社群众,康乐县阿兰姑娘餐饮老板。2023年8月15日傍晚,马祖林正在良恒商业广场对面阿兰姑娘餐厅上班,后听到有人在惠民桥落水,于是骑着电动车快速赶到事发地河岸,立马下水参与施救,与先前下水施救人员吴西安一起挽救了落水者的生命。马祖林同志在他人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义无反顾伸出援救之手,为他人托起生的希望,有力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三、反映方式

  电话:0930-4427118

  邮箱:klxzfwxc@163.com

  地址:康乐县附城镇滨河社区文昌路1号二楼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500

中共康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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