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将见义勇为救助纳入全市“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保险范围

信息来源:金昌市见义勇为协会
发布时间:2024-11-01

2024年初,金昌市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办好10件民生实事,其中第八项是为全市43.4万城乡常住人口购买“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这项保险是由金昌市人民政府购买,针对金昌市辖区属于政府管理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居民住宅的无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能力赔偿的突发事件,建立的商业保险补偿机制,目的是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其中,该项保险将见义勇为救助纳入了保险范围,具体保险范围为:在金昌市辖区内,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该项保险保障额度为: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将见义勇为救助纳入“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范畴,是金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加大见义勇为保障力度的具体体现。这一举措,对增强全市见义勇为权益保障能力,营造见义勇为良好氛围,助力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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