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北:临危不惧救火险 见义勇为显担当

信息来源:肃北政法
发布时间:202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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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1日凌晨1时25分许,李西房、李晴阳父子二人驾车从敦煌返回肃北回家途中,经过巴音小区时,发现巴音小区北侧路边的彩钢房着火,李西房、李晴阳二人立即拨打了119消防救援电话,报告现场火情及火场位置,奋不顾身便携带车载灭火器冲向着火地点进行灭火,因现场火势较大,存在进一步蔓延的巨大隐患,李西房、李晴阳二人在灭火器喷完的情况下,徒手将着火点周围的彩钢板和易燃泡沫转移至安全地点,并充分利用周边自来水管进行喷洒灭火,有效控制了火势蔓延。随后消防救援大队赶赴现场,李西房、李晴阳全程积极配合消防队员将现场火势彻底扑灭,经确认火场周围再无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后,二人才离开现场。

鉴于李西房、李晴阳二人在面对他人生命财产遭遇危险时候,不顾个人安危,勇敢进入火场开展救援,为消防救援工作赢得宝贵时间,避免了更大的火灾和财产损失。2024年11月27,经县消防大队审查核实,县见义勇为协会认定,授予李西房、李晴阳县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李西房、李晴阳二人的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平安肃北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了维护正义、崇德尚善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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