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见义勇为协会关于拟认定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形成人民群众共创平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瓜州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议,拟对赵阳、尚伟、潘瑞(排名不分先后)3名同志的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赵阳,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1月,群众,小学文化程度,个体户,家住瓜州县渊泉镇长乐琦园4栋3单元,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瓜州县西湖镇。
尚伟,男,汉族,出生于1993年8月,群众,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家住瓜州县光明园21号楼3单元,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瓜州县西湖镇。
潘瑞,男,汉族,出生于1990年10月,群众,退役军人,中专文化程度,家住瓜州县渊泉镇元通小镇1号楼2单元,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瓜州县布隆吉乡。
2024年5月18日晚,赵阳、尚伟、潘瑞三人在瓜州县张芝公园东侧的湖边,搭救了一名落水女孩。本次公示自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瓜州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联系电话:0937-55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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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