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一种个人在非法定职责或义务之外,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主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参与抢险救灾的行为 。
这种行为体现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法律上也有相关的定义和保护措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则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历史上,这一概念源自先秦孔子的道德思想,并在南宋时期首次以文字形式出现,反映了古人对正义和勇气的推崇。现代社会中,见义勇为不仅受到道德上的赞扬,也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认可和保护,旨在鼓励公民积极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同时强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行动的重要性。
孔子关于见义勇为的论述
孔子对于见义勇为的具体论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典语录
1、“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意思是见到符合道义的事情却不去做,是没有勇气的表现。
2、“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不应该祭祀的鬼却去祭祀,这是谄媚;见到应该做的事情却不去做,这是没有勇气。
思想内涵
孔子认为见义勇为是一种勇敢的表现,是君子应有的品德。他强调,真正的勇敢不仅在于面对危险时的奋不顾身,更在于能够在关键时刻坚守道义,勇于承担责任。
孔子提倡见义勇为不仅是对普通民众的要求,更是对执政者的具体要求。他认为,作为执政者,不仅要具备见义勇为的政治敏感性,还要拥有足够的政治勇气,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政以德”。
具体案例
孔子的学生子贡赎回鲁国人却不接受赏金,孔子对此并不赞同,认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不愿再从事类似的善举。相反,子由救人后接受了牛作为酬谢,孔子对此表示赞赏,认为这种做法有助于鼓励更多人见义勇为。
综上所述,孔子不仅从理论上强调见义勇为的重要性,还通过具体事例教导学生如何践行这一美德。
古今案例
见义勇为的经典案例包括多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这些故事展现了不同人物在危难时刻的勇敢和无私精神。以下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1、李剑英 :2006年,李剑英在执行飞行任务时遭遇鸽群撞击,飞机处于即将坠毁的危险境地。尽管跳伞逃生是最佳选择,但他为了保护地面村庄的安全,毅然选择迫降,最终壮烈牺牲。
2、孟祥斌 :2007年11月30日,孟祥斌在金华市区购物时,发现一名轻生女青年跳桥自杀。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救人,最终成功将女青年救起,但自己却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不幸牺牲。
3、孙坚 :东汉末年,孙坚在少年时期目睹海盗抢劫商人的财物。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手持利刃冲向海盗,成功吓退了他们。这一举动使他在当地声名大振,并获得了郡府的认可,被任命为校尉。
4、鲁智深 :《水浒传》中,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为民除害,保护了弱小,这一行为被视为典型的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责任的体现 :见义勇为是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当他人面临危险或困境时,见义勇为者无私奉献,将自身利益放在他人之后,表现出对社会和他人的高度责任感。这种行为不仅帮助了他人,还为社会提供了正能量,树立了榜样,引导更多人关注社会问题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2、维护社会秩序 :见义勇为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秩序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而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能够有效地制止不法行为,防止更大的恶性事件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弘扬社会正气 :见义勇为行为能够激发其他人的善意和勇气,传播社会正能量。社会媒体和传媒机构应积极报道见义勇为的事迹,为这些英雄们赢得更多的关注和尊重,激发更多人向他们学习,形成见义勇为行为的社会风尚。
4、增强公民意识 :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有助于增强公民意识,培养人们的正义感、责任感和勇气。学校和家庭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自觉塑造他们的正义感与责任感,让见义勇为的精神在青少年内心深深扎根、茁壮成长。
尽管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个人的安全和生命同样重要。在执行见义勇为行动之前,应该谨慎评估自身的能力和风险,确保不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大的伤害。社会应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帮助人们更好地应对危险和风险,确保见义勇为行为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
综上所述,见义勇为在现代社会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价值,而且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增强公民意识、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都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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